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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5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力盛连接器”)的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等交易费用。2015年3月2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

  2015年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亚力盛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16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亚力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9,267,015股股份、向深圳德威首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617,80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24,08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2015年7月14日止,公司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9,424,083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000,000.0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58,709.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241,291.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5年7月15日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508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4月15日,公司使用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支付了现金对价,使用260,000.00元支付了中介费用,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1,740.000.00元(不含资金利息)。结余原因主要为部分中介费用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

  2016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并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说明: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129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亚力盛连接器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60,728.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亚力盛连接器80.00%股权作价为48,000.00万元,其中的40,000.00万元由公司向深圳市亚力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德威首创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支付,余下8,000.00万元部分通过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此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00.00万元;在支付了8,000.00万元对价和26万元的审计费后,剩余募集资金174.00万元。收购完成后,募集资金174.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均已实现。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2月与深圳市亚力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德威首创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亚力盛连接器80%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129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亚力盛连接器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60,728.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亚力盛连接器80.00%股权作价为48,000.00万元,其中的40,000.00万元由公司向深圳市亚力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德威首创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支付,余下8,000.00万元部分通过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予以支付。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亚力盛连接器于2015年7 月10 日办理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亚力盛连接器100.00%股权。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5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1338号审计报告,2016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4500号审计报告,2017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18)第3278号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512号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280号审计报告。

  (三)   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效益贡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5年度数据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1338号审计报告,2016年度数据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4500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数据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18)第3278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512号审计报告,2019年度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280号审计报告。

  (五)   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129 号《资产评估报告》,预测期2015年至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4,496.53万元、5,858.33万元、7,601.89万元、8,754.49万元、9,559.56万元。

  根据信维通信与亚力盛投资、德威首创签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亚力盛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500 万元、 5,860 万元和 7,620 万元。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 1342 号《关于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5年度亚力盛连接器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49.93万元, 超过了承诺的 4,500 万元业绩, 完成了承诺业绩。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 4205 号《关于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6年度亚力盛连接器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826.74 万元, 超过了承诺的 5,860 万元业绩, 完成了承诺业绩。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 3270 号《关于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7年度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771.60 万元, 超过了承诺的 7,620 万元业绩, 完成了承诺业绩。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经逐项核对2015年公告,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相差1.45万元,差异原因如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包含在使用金额当中一同披露。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9 日批准报出。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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