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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0-5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捐款人民币30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的议案》。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紧扣“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积极响应省市的号召,作为公众上市公司,公司有意愿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国家做贡献,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福田力量。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慈善会捐款人民币3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改善广西省罗城县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系统。

  2、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0-51号公告《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关联董事姚日波、谭华森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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