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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7月10日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0年7月10日上午9:15—2020年7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0年7月1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4,398,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7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4,398,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47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分项表决)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方鸿先生、李辉先生、彭飞舟先生、申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明先生、赵德军先生、宋思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方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2  选举李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3  选举彭飞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4  选举申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0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陈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2  选举宋思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3  选举赵德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公司 2020年6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分项表决)

  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文颖先生、陈铁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甘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文颖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02  选举陈铁坚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98,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票的比例1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见公司2020年6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豁免德国AKG公司合伙人Jan Wilhelm Arntz业绩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398,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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