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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1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方鸿先生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方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会议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方鸿先生、李辉先生、彭飞舟先生、申柯先生、宋思勤先生,其中方鸿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方鸿先生,其中陈明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宋思勤先生、赵德军先生、李辉先生,其中宋思勤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赵德军先生、陈明先生、彭飞舟先生,其中赵德军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事项,分项表决如下:

  1、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任彭飞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3、聘任谢映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谢映波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31-88059666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xieyingbo@bichamp.com

  4、聘任李灿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5、聘任谢朝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雄武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永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弃权,0票反对。

  谭永平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tanyongping@bichamp.com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1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 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表决结果:7 票赞成, 0 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附:上述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方鸿先生:出生于1964年,本科学历。曾任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湖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进口部经理、美国常兴总经理、泰嘉科技董事长、上海衡嘉执行董事、湖南泽嘉执行董事、香港邦中董事、泰嘉股份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子公司无锡衡嘉、济南泰嘉、泽嘉投资执行董事,长沙正元执行董事,香港泰嘉董事,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B.V.董事,长沙涵旌隧管机械有限公司董事,ARNTZ GmbH + Co. KG咨询委员会成员,湖南省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望城区第二届人大代表,望城区工商联兼职副主席。

  方鸿先生通过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8.05%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8,897,350股,通过股东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57%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55,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方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辉先生:出生于1964年,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和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历任工程师、生产处副处长,曾任长沙博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泰嘉科技董事、总经理,泰嘉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辉先生通过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57%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9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飞舟先生:出生于1962年,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工程师,中汽进出口湖南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泰嘉科技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彭飞舟先生通过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57%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9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彭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映波先生:出生于1972年,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坪塘监狱金盾阀门厂财务科科长、湖南省坪塘监狱狮峰水泥厂财务科科长、泰嘉科技财务部经理、泰嘉股份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长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泽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谢映波先生通过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95,000股(持有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60%的份额),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通过深交所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映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灿辉先生:出生于1982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曾任三一重工中兴公司生产调度,美亚建筑用品(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经理、生产经理。历任公司锯带车间主任、复合带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灿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灿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朝勃先生:出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副科长、流程总监,湖南湘钢紧固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顺祥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谢朝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朝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李雄武先生:出生于1970年,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东莞市沛革贸易公司财务部主任、老百姓大药房全国连锁管理机构督察审计部审计主管、湖南五强企业集团安审法律中心审计经理、公司总经办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李雄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雄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谭永平先生:出生于1982年,本科学历,2014年2月入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专员职务,并于2015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谭永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谭永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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