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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阎磊先生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单红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单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补选单红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该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

  简  历

  单红女士: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中材(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会计,现已退休。

  单红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截至目前,单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单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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