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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董事长)、孙政民先生、阮志毅先生、张建飞先生;

  2、独立董事:涂成洲先生、胡春明先生、郭晋龙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张建军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孙政民先生、胡春明先生。

  2、审计委员会:郭晋龙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涂成洲先生、张建飞先生。

  3、提名委员会:胡春明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涂成洲先生、张建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涂成洲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郭晋龙先生、阮志毅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霍丙忠先生(监事会主席)、唐万林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苏海燕女士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情况

  1、总经理:张建军先生

  2、副总经理:阮志毅先生、王志阳先生、张建飞先生

  3、财务总监:张建飞先生

  4、董事会秘书:王志阳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黄慧女士

  6、审计部经理:罗盛先生

  7、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周振清先生、朱昌昌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2、独立董事刘麟放先生、肖祖核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3、监事朱东华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监事文广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及其他职务。

  4、蔡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昌昌先生、刘麟放先生、肖祖核、文广先生、蔡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振清先生持有公司6,947,616股股份,朱东华先生持有公司77,952股股份,周振清先生、朱东华先生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周振清先生、朱东华先生及蔡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简历

  张建军先生,出生于1969年8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师、深圳市盛波偏光器件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温州侨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深圳市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三利谱总经理、董事,曾获“2010年度中国光电显示行业杰出贡献奖”、“中国科技部2016年创新创业人才奖”等荣誉,2018年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现任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张建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610,423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建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王志阳先生,出生于1981年7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中信万通证券信息技术部员工、上海乾隆高科技公司项目经理、齐鲁证券信息技术部员工、三利谱有限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志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35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张建飞先生,出生于1971年10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湖南省衡阳变压器厂湘江分厂会计、深圳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松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光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亚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韶关市第二技师学院经贸系教师、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建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建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阮志毅先生,出生于1971年7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深纺乐凯公司(现名盛波光电)工艺主管、品质经理,本公司生产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阮志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2,37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阮志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黄慧女士,出生于1991年9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2月加入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截至目前,黄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罗盛先生,出生于1975年11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目前,罗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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