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7月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4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4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1,660,751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8名激励对象不属于解锁激励对象范围,5名激励对象2019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小于60分,不能解锁,33名激励对象2019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解锁比例为80%,因此公司决定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1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监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监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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