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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洪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全体监事充分讨论,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注销激励对象已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宜。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期权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原激励对象中,共59人离职,公司将取消上述人员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的资格,并注销已授予的期权。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调整,同意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由于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不符合相应的行权条件,相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予行权且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安排。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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