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0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截止本公告日,除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已披露的重大风险外,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交易概述
为聚焦业务于网络安全领域,提升资产质量及效益,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包括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和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对外转让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关于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等相关公告。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9日,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首次挂牌期满,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二、进展情况
鉴于首次挂牌期满,至截止日无意向客户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2020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及交易条件》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及《关于再次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6日,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再次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
鉴于第二次挂牌期满,至截止日无意向客户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根据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于2020年5月14日签订的《资产转让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书》,公司与郑钟南指定的关联方按照既定约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交易合同。
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中介机构的审阅报告、核查意见等予以披露。
交易对方已于2020年7月9日将履约保证金31,580.25万元(累计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15%)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含)起,前述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对方向公司支付的交易对价。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每30日公告一次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直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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