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68
本公司临时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的重整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提出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二)公司的重整进展情况
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管理人已依法接管公司财产及营业事务并有序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宁波中院已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了《公告》,主要内容如下: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0年8月7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召开的相关事宜,管理人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届时可根据短信通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8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股票目前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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