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况: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风电)以其运营管理的托里一期至五期项目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融资期限五年,逐年分期偿还。公司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新疆风电托里一期至五期项目电费收费权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风电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筹措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拓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渠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风电以其运营的托里一期至五期项目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融资期限五年,逐年分期偿还。
公司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新疆风电托里一期至五期项目电费收费权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议案中涉及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2012年4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4713509P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00万元
法人代表: 王新浩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标的为新疆风电所运营的托里一期至五期项目固定资产。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任何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托里乡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毅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维护;风电生产;电力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制造、进出口;提高风电场规划咨询及运行维护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疆风电总资产为247,710.09万元,净资产为52,567.3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2,945.30万元,利润总额9,582.13万元,净利润8,855.13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新疆风电总资产为250,625.70万元,净资产为55,087.11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935.51万元,利润总额2,770.69万元,净利润2,519.74万元。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
3、租赁物:新疆风电所运营的托里一期至五期项目固定资产
4、租赁成本:预计每期租金为人民币¥34,219,741.39元(大写:叁仟肆佰贰拾壹万玖仟柒佰肆拾壹元叁角玖分),预计租金总额(含利息)为人民币¥684,394,827.80元(大写:陆亿捌仟肆佰叁拾玖万肆仟捌佰贰拾柒元捌角)。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即新疆风电将租赁物出售给浦银租赁,再由新疆风电作为承租人,将租赁物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限内新疆风电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浦银租赁支付租金。合同期满后,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壹元价款留购。
6、租赁期限:5年。
7、租金支付方式:还租期共计20期,每3个月为一期(第一期按实际天数确定)。
8、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担保;新疆风电以其运营的托里一期至五期项目电费收费权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情况如下表:
备注1:白石风电场所有权有限公司的澳大利亚白石风电项目由公司担保贷款余额18,060万澳元,采用2020年7月1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4.8586,担保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87,746.3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备注2:白石风电场所有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石公司)少数股东的母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白石公司贷款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白石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担保余额6,020万澳元,采用2020年7月1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4.8586,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29,248.7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64,586.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72%。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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