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发集团”)于2020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3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出具了《关于不减持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前六个月,宜昌兴发不存在减持兴发集团股票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宜昌兴发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兴发集团股票,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兴发集团股票的计划。若宜昌兴发违反本承诺减持兴发集团股票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兴发集团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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