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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表决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后一致认为: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完工投产,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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