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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