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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5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紧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张义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李雪峰先生、黄颖灵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选张义忠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义忠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推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邹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李雪峰先生、黄颖灵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选邹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邹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推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选举董事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7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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