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5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15至2020年8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7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募集资金投向

  2.7 限售期安排

  2.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张义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邹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8同时经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和议案11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至议案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0和议案1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至议案9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对议案2、3、4、5、6、9进行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2需进行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7月31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何欣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八、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15至2020年8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