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0-093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欣旺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8号文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高盛高华证券和中天国富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欣旺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58”。
本次发行人民币112,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2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2,00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7月14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8,052,302张,即805,230,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1.90%。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7月16日(T+2日)结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116,91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11,691,6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0,77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077,400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本次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30,782张,包销金额为3,078,200元,包销比例为0.27%。
2020年7月20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电话:010-6655147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1807-1819室
电话:010-6627333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电话:0755-2877796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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