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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7名,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1,660,75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73%。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22日(星期三)。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本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7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0,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8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2018年8月8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1,317,511,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317,511,213股,增加为1,712,764,576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04,000股,转增后变为2,345,200股。

  7、2019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9,183 股。其中,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非工作原因身故而导致上述人员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4人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4,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1,712,764,5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712,764,576股,增加为2,226,593,948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345,200股,转增后变为3,048,760股。

  9、2019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合计 39,183 股变为合计50,938股。其中,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拟回购注销4名不具备激励资格对象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共计34,320股变为共计44,616股。

  10、2019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同意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6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11、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不具备解锁资格的2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和11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从而不属于解锁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拟对24人所持有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6,54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2、2020年6月6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230,190,2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230,190,268股,增加为2,899,247,348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加至1,785,941股。

  13、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8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50,752股、5名2019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小于60分的激励对象持有的29,003股以及33名2019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的激励对象持有的45,435股合计125,190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2,899,247,348股变为2,899,122,158股。

  14、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47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即将届满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50%。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29日,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上市日为2018年7月2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于2020年7月20日届满,公司拟于上述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按规定比例解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外,公司现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247名激励对象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22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7人,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1,660,75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73%。

  3、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当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一千股时,其本年度可转让份额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表格中不含8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以及5名2019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小于60分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9,755股。

  3、公司将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33名2019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的激励对象未能解锁的剩余股份45,435股进行统一回购注销处理。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故本次股权激励解除限售后高管锁定股增加38,668股。

  注2: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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