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56
特定股东凌兆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凌兆蔚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凌兆蔚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凌兆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
2020年7月17日,凌兆蔚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至本公告日,凌兆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
(三)凌兆蔚先生为公司特定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