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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晶存储”)拟使用募集资金111,426,600.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596,1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4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840,747.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120,077.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670.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10Z0003”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2月2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1,426,600.0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2月20日止,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25,030,200.00元且尚未兑付,该款项未纳入至本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四、会计师鉴证情况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后附的紫晶存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紫晶存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紫晶存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并经紫晶存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紫晶存储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紫晶存储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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