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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0年6月7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6月9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4,450万股,上限为8,900万股。

  (四)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回购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4.39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0年6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A股股份,并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2020-048号公告。

  2020年7月17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88,99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回购最高价格21.4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6.09元/股,回购均价17.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43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1月9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通知,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国际集团于2020年1月首次增持公司H股股票,并自增持发生之日的12个月内继续增持。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国际集团共增持本公司H股15,645,600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如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按照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8,907,948,568股计算。2020年6月末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可能会因A股可转债转股而有所增加。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8,999,990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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