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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和副总经理吴宝龙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25%),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清金先生和副总经理吴宝龙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二期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股份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计划减持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岳清金先生、吴宝龙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岳清金先生、吴宝龙先生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作出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清金先生、吴宝龙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将严格按相关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岳清金先生、吴宝龙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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