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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4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5日(星期三)下午14:45—15:30;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当日,即2020年8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当日,即:2020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具体方式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相关公告。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

  凡持有公司A股股票,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有意出席(亲自或委托代表)股东大会及于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请按照附件3填写参会回执,并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或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返回该回执。

  凡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并于2020年7月3日(星期五)交易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8月5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有关安排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发出H股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401会议室。

  8. 疫情防控安排: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的需要,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下述事项: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及于7月20日登载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第二及第四项议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独立董事的意见,已经于2020年6月18日及7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议案所提董事候选人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第三项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查并无异议。

  上述第四项议案的有关表决,将以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三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前提,如有关前提未能满足,第四项议案的有关表决结果无效。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三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下述事项:

  5.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特别决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投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身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16:30前或该日之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请见附件3)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一)A股股东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2)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0年8月4日(星期二)15:00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预登记

  时间:2020年8月3日

  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可通过邮件、信函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3. 现场登记

  时间:2020年8月5日13:30——14:30

  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一楼大堂。

  4.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H股股东

  H股股东有关安排请参见H股有关公告。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会议联系人:陈拓

  联系电话:0755-84430888

  电子邮箱:IR@cgnpc.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19楼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3816”;投票简称:“广核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1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A股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当日,即2020年8月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5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                  )持有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份     股(股东账号: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享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对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按下列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委托人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写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票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如果您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您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对上述未明确投票指示的议案,受托人有权根据股东大会要求的投票方式,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人/本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中国广核”(003816)股票,拟参加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星期三)召开的下述会议。

  1)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2.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4.请将此回执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或之前,通过专人或专函邮寄送达至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19层(邮政编码:518026),或发送邮件至:IR@cg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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