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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公司向光大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融资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江西公司此笔融资业务提供4,000万元等额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公司向北京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1年期融资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山东公司此笔融资业务提供3,000万元等额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向工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1年期融资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此笔融资业务提供3,500万元等额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公司向工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申请1年期融资8,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黑龙江公司此笔融资业务提供8,000万元等额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公司、山东公司、四川公司和黑龙江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上述四项议案的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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