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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2020年5月15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0年6月4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660,450,612股。转增新股于2020年6月5日上市流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51,126,531元变更为2,311,577,143元,公司总股本由1,651,126,531股变更为2,311,577,143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据此,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51,126,531元变更为2,311,577,143元,本公司总股本由1,651,126,531股变更为2,311,577,143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所述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本公司拟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并修订<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所涉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修订连同本次因注册资本变更而进行的修订所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本公告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

  上述《关于增设副董事长并修订<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本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均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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