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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1,788,03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7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9年6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 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并于2019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83.0732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1,083.0732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5名,分别为重庆睿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睿庆”)、杭州富华涌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华涌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大胜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胜人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包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包皇投资”)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胜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胜威投资”)。上述5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91,788,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4%。上述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20年6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83.0732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1,083.0732万股。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重庆睿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华涌嘉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本企业对公司的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的期间不足十二个月,则本企业对公司的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将全部流通和转让,具体减持

  时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

  3、如果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3)如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本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胜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中包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大胜人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承诺人未能履行本承诺函中所述的各项承诺,承诺人愿意接受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并接受中国证监会采取的相关行政监管措施。

  3、若承诺人在股份锁定期内出售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则承诺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实施该种违法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大胜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大胜达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大胜达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1,788,03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7月2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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