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对公客户大额存单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7月8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3.55%,收回本金8,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708,054.79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9,956,603.75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6,043,396.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CDA502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详见公司2020年4月2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立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699826982,2020年7月20日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购买对公客户大额存单。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编码:FGG2036162
2、币种:对公大额存单的计价币种为人民币
3、产品类型:对公大额存单为人民币存款产品
4、认购金额:60000000.00元
5、公司购买产品期限: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
6、票面年化收益率(大额存单发行利率):3.0%
7、付息频率:分期按季付息
8、是否可以提前支取:不可提支
9、是否自动存续产品: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对公客户大额存单是指由民生银行通过自有渠道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本次理财资金投向为银行一般性存款。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16,成立日期为1996年2月,注册资本为2,836,558.52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2.50%。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7.70%。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并能够产生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
公司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
七、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八、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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