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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9年修订)》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对照分析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2年,附第1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期限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转让场所转让流通。在满足转让流通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债券挂牌转让服务的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采取以下相应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制定、修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每期债券发行额度、债券期限、债券利率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是否采取债券增信措施及增信机构的具体选择、信用评级安排、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债券挂牌转让及挂牌转让地点、有关回售和赎回条款设置等各项事宜;

  2、向监管机构、交易机构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核准、备案、登记及/或挂牌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信息披露等发行及/或挂牌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

  5、如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本次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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