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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3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王震西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31,892,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90,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白泽红、郭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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