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齐陶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王铼根先生因身体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 3 项议案,分别为议案 1.00(1.01-1.04)、议案 2.00(2.01-2.03)、 议案 3.00(3.01-3.02),全部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益文、李艳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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