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存放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 2980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17年1月25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050,314.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1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2,830,183.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044,901.0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6日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注: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0808期末余额为4,092.28元,其中500元不属于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变更“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中配矿仓储中心的实施主体及地点,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130.00万元向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镇江市海昌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港”变更为“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已经向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年1月22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在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28,331.09万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于公司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程序合法、合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7年4月21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0615139_B01号《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5月2日置换工作实施完毕。

  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截至2020年6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40,754.38万元,占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6.52%,该次募集资金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比较本公告中披露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披露内容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统计表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8,8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04.49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统计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