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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4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46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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