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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孙清焕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对组织架构的调整,使日常经营事务相应有所调整,应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的要求,2020年7月24日,公司与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三方《供水补充协议》,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用水费用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公司与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签署三方《<供用电合同>担保协议书》,公司对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用电费用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492,188.65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47.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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