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69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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