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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的资金周转困难,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新增对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850万元的担保,其中:在第三方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以下简称“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万元反担保;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6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一)对外提供担保子公司及担保额度

  1、在第三方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30%的反担保,拟反担保金额不超过1,250万元。

  2、公司担保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子公司”)等拟为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51,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综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52,850万元。

  担保人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详见附表一。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并经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借款人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推荐的、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且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在第三方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30%的反担保,风险可控。

  3、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担保子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融资担保的,借款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同时担保子公司也获取了第三方再担保公司的普惠金融支持,第三方再担保公司为担保子公司的服务三农担保业务提供一定比例的反担保,进一步增强公司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同时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

  4、借款人在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账户用于贷款发放与归还,同时该账户融资资金仅用于向公司采购饲料等物质,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

  5、借款人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借款人可能获得的财政补贴资金或有农业保险类赔付资金作为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之一;同时,公司有权将借款人的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货款、销售返利和押金)代为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6、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借款人筛选、贷前授信额度评估、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风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为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查核,我们认为:对公司为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融资的对象均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07,763.54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5,245.78万元、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98.16万元、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余额为2,419.6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3%,其中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连同本次新对外担保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外的担保)共计542,138.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5%(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净资产比例为49.98%、对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占净资产比例为5.67%)。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表一: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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