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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8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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