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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 - 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37名调整为12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245.70万股调整为230.20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184万股调整为56.684万股,限制性股票总量286.884万股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20年7月28日为授予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30.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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