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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0-027

  B股:900932                      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晋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超额奖励方案(2020年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同意2020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实行与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由公司依据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辰投资”)提供股东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0.96亿元,贷款年利率为5.225%,贷款期限自原委托贷款余额展期终止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支持新辰投资在上海临港地区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保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0-029)。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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