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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5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297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需要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二次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审核与落实,现根据要求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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