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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19-177)。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

  2019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光电”)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下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授信期限从2019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2019年6月26日,苏州爱康光电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4,5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自2019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止。

  2020年6月24日,苏州爱康光电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借款展期合同》,展期期限3个月,自2020年6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止。公司继续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对苏州爱康光电在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借款展期合同是原融资合同的展期,在担保范围内,不涉及新增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注:上述被担保方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爱康光电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下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授信期限从2019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3日止。

  2020年6月24日,苏州爱康光电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借款展期合同》,展期期限3个月,自2020年6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止。公司继续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对苏州爱康光电在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借款展期合同是原融资合同的展期,在担保范围内,不涉及新增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苏州爱康光电在展期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原融资合同的展期,没有新增新的担保余额。

  2、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风控部门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8.17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87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91亿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4.87亿元,其他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09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09.08%。本次借款展期合同是原融资合同的展期,在担保范围内,不涉及新增担保。

  公司对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担保余额9100万元、对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担保余额7,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提供担保的4,100万元贷款已经逾期,被担保方经营也已经陷入停滞。

  公司为爱康实业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了4.5亿元担保,实际担保债权余额4.18亿元,由于爱康实业破产重整申请已获法院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爱康实业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待确定重整方案后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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