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2天(2020年7月28日-2020年10月28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8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结构性存款已于2020年7月28日到期全额赎回,并获得实际收益共80.260274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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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23日《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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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积投入金额与拟投资总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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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28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上海金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92天,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短期保本型,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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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5,190.09万元,本次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0.64%。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认购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由于产品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浮动收益组成,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尽管前述对预计收益有所预测,但不排除受市场环境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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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不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37,000万元(含本次),其中委托理财26,000万元,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金额为11,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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