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11:0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继中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合同>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合同>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继中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具体详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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