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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监事会除监事李弓外的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李弓因议案所提彭聪涉嫌挪用公司资金犯罪等原因罢免其董事的理由缺乏有效证据证明,要求提案股东补充提供证据未能配合提供,无法确认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股东临时提案提请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提请免去彭聪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该提案由股东连良桂、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连良桂先生、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相关议案,提请增加《关于提请免去彭聪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提案股东认为:彭聪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已分别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和青海省公安厅予以刑事立案。同时,对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彭聪涉嫌挪用资金罪予以刑事立案的情况,股东连良桂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案件相关情况发送给公司投资发展部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青海省公安厅以彭聪涉嫌合同诈骗罪予以刑事立案的情况,股东连良桂于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投资发展部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人员亦前往公安部门进行了情况核实。但彭聪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阻挠了前述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合规运营,应依法承担未及时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

  此外,彭聪作为公司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总裁期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与实际经营规划偏差严重,其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人员,对此应负主要责任。

  更有甚者,彭聪出于恶意报复及阻挠前述相关刑事案件办理的个人目的,彭聪联合一致行动人提请董事会及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罢免4名董事及2名监事。在其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彭聪及一致行动人向公司董事会发送了相关股东提案后,彭聪未对股东提案进行信息披露,亦未及时召集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相关事项。之后,彭聪无视上市公司基本制度规则以董事会未及时对股东提案进行反馈为由又向监事会提出相关股东议案。目前公司监事会已根据其议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基于上述,股东连良桂、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彭聪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特提议在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提请免去彭聪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020年7月28日,公司监事会作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股东连良桂持有公司12,853.6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8%;股东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4.4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股东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34.5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三方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6,682.6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78%。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监事会,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5日

  7、出席对象:

  (1)2020年8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7号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提请免去连杰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2:《关于提请免去赵侠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免去张青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4:《关于提请免去王爱俭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5:《关于提请免去于秀芳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6:《关于提请免去王进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7:《关于选举汪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8:《关于选举高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9:《关于选举吴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关于选举陈胜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关于选举刘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2:《关于选举林琨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3:《关于提请免去彭聪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2.2.11条规定:“……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截至目前,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均未超过30%。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上述议案7-12等6个议案。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应按照上述议案的先后顺序依次审议,其中:

  议案7通过的前提条件为:议案1或议案2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8通过的前提条件为:(1)议案1和议案2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或(2)议案1或议案2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议案7未获通过;

  议案9通过的前提条件为:议案3或议案4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10通过的前提条件为:(1)议案3和议案4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或(2)议案3或议案4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议案9未获通过;

  议案11通过的前提条件为:议案5或议案6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12通过的前提条件为:(1)议案5和议案6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或(2)议案5或议案6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议案11未获通过。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提案9、提案1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6日(9:0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投资发展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0年8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投资发展部。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971-8013495;传真:0971-5226338;邮箱:zhengq@12366.com

  6、会议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0606

  2、投票证券简称:顺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2020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出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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