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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已于2020年8月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顺立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顺立兴”)持有公司股份7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三大股东;广州市鸿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0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鸿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函件通知,鸿众投资与青岛顺立兴于2020年7月19日签署《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鸿众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9,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0%)转让给青岛顺立兴(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青岛顺立兴将持有公司股份79,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三大股东;鸿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0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及本次交易双方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鸿众投资及青岛顺立兴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于2020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0年8月4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后,协议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鸿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鸿锋实业股份变动情况

  

  

  2、青岛顺立兴股份变动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并且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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