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召开,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1、 备案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最终备案规模将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挂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
3、挂牌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的含权品种;
4、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5、挂牌方式:在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挂牌,具体挂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主承销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与挂牌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备案与挂牌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备案与挂牌计划;
2、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案与挂牌材料;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与挂牌申报事宜;
4、签署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所有事项;
6、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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