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和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合计持有公司195,441,58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8%。其中:新希望集团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1,45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75%;南方希望持有深圳燃气173,991,581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数171,217,398股,二级市场取得的股数2,774,18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0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希望集团本次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4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新希望集团承诺:“深圳燃气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不减持,不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深圳燃气回购。”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新希望集团根据其管理层决策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新希望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新希望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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