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 关于调整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经营活动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由35,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3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3.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5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担保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13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之间的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将在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13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不动产证编号:京(2019)顺不动产权第 0004202 号、京(2019)顺不动产权第 0004203 号】,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情况以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该等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将在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710号25楼
法定代表人:徐增增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含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数据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4,971,224,438.86元,负债总额1,089,420,239.64元,净资产3,881,804,199.22元,资产负债率21.91%,2019年度营业收入3,567,974,616.48元,净利润13,088,005.12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审议的担保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担保方式为保证和抵押担保。待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后,本公司和相关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正式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中的授信融资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14万元,占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96%,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5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1日
至2020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 8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利用交易系统或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登记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5、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8301681,传真:021-5830881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仍处于政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0年8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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