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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以上被担保人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飞驰汽车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飞驰汽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799.4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拟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达租赁”)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560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或其相关方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耀达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1%,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2月27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新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江勇;

  注册资本:23075.8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仅限车用LNG气瓶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20%;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80%;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飞驰汽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飞驰汽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鉴于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被担保方飞驰汽车的其他股东也将同时按其持有飞驰汽车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事项公平、对等。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172.1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其他

  1、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0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15—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00《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20年8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15—15:00 。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0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

  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2)质押股份情况

  

  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预计2020年年底质押比例会有较大幅度下降。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

  (7)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

  (8)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积极应对,多措并举,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组织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有效抗疫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克服了种种困难实现了盈利。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16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6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73%。

  报告期内,煤炭、焦炭及化产品等仍然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和支柱产业,虽然一季度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但进入二季度,焦化业务、东于煤业和汾西太岳煤矿已逐步恢复正常生产,锦富煤业目前也解决了与森林公园部分重叠的问题,完成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并完成了竣工验收进入复工复产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全焦产量258.28万吨 ,原煤产量194.43万吨,精煤产量71.57万吨。公司坚持深耕 “煤-焦-气-化”产业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均衡生产。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和经营目标,严格质量成本控制。加强责任考核,提升内生动力。根据项目需要招聘技术、研发、商务、生产等人才并进行技能培训。从实际出发,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山西省焦化行业的规划和部署,公司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成化”的定位和“装备一流、环保一流、能耗一流”的标准,加快推进了在山西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子公司华盛化工385万吨/年产能新型焦化项目及其延伸配套项目的建设,以置换现有落后产能,实现焦化技术升级换代。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85万吨焦炭、30万吨乙二醇、15.5万吨LNG、6万吨硫酸、一期2,000Nm3/h工业高纯氢、二期10,000Nm3/h工业高纯氢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的建设延伸了公司产业链,能够进一步提升焦化与化工的耦合新理念,实现焦化与现代煤化工产业的有机结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目前,华盛化工4#焦炉已点火烘炉,标志着该项目将逐步由建设期进入生产期。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坚持高质量绿色发展,将氢能产业作为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突破点,打造国家和山西省能源革命的排头兵。报告期内,虽然飞驰汽车受到疫情较大影响,但飞驰汽车积极组织复工,降本增效,实现生产及消防安全零事故。飞驰汽车销售各类车辆214辆,其中重点产品氢燃料客车114台。飞驰汽车在报告期内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发符合国家标准和市场标准的新能源产品,截止6月底,公司拥有18个车型的生产批准公告,并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公司利用自身工业富产氢优势在加氢站和加气站方面也开始进行布局,致力打造综合能源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在氢能产业参与投资的重要的高科技公司鸿基创能与20多家国内外客户达成合作,至今订单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顺利完成了与一家欧洲车企的燃料电池合作项目的第一阶段,鸿基创能膜电极产品顺利通过第一期的八项性能测试,进入下一阶段为期8-12个月的耐久性测试。鸿基创能技术团队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及杰出人才项目。鸿基创能的“高性能长寿命燃料电池膜电极研发及在氢能重载车辆示范应用”项目入选国家能源局“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报告期内,鸿基创能推进以下研发项目:(1)超薄质子膜(8-10微米)CCM开发;(2)高稳定性抗反极催化剂的制备;(3)单层边框MEA的批量化制备;(4)关键材料的国产化替代。这些新产品的研发将增强鸿基创能掌握关键技术的主动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业链+区域+综合能源站网络”的三维布局思路,分别推进山西晋中、山东青岛、浙江嘉兴三地的氢能产业园建设。在山西晋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在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建成后将具备5000套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50万KW氢燃料电池电堆的生产能力。在山东青岛,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利用现有租赁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加装电泳线等设施并在厂区内建设车辆展示中心、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在浙江嘉兴,公司与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氢动力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6亿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签订协议后,公司与相关专业公司设立了美锦国鸿(浙江)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氢动力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美锦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与嘉兴当地专业的燃气能源公司签署了《加氢站建设和运营平台合作协议》,在浙江及长三角其他地区投资加氢站建设和运营展开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合作研制开发的“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中试技术”暨电容炭的研制开发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已经建成了10吨级的电容炭中试示范线,并完成全部研发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列入了山西省重大科技专项。中试产品先后在宁波中车新能源公司、上海奥威等重点用户完成评测。研发的电容炭产品的综合性能与占据国际市场主流的日本可乐丽公司YP-50F产品相当,个别指标已超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已成立项目公司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预计项目建成后将填补国内空白实现电容炭的进口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项目融资力度,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巩固自身焦化企业龙头地位,加快氢能源产业布局,实现未来发展战略,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取得证监会受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已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送证监会。报告期内,公司还推出《关于分拆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通过此次分拆,公司将更加专注于焦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飞驰汽车将依托深交所创业板平台独立融资,促进自身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发展。本次分拆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市值,增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7]22号有关规定,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煜隆煤化工于2020年2月注销,飞驰汽车于2020年1月出售其持有的广东飞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51%的股权。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拟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达租赁”)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560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东或其相关方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耀达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成员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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