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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办人员工作疏忽,现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李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张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李云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巴音及合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张国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赵之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 选举任富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选举王孝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选举李后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丁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高春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3 选举焦江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附件2:授 权 委 托 书”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李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云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巴音及合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国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赵之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任富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 选举王孝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 选举李后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丁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02 选举高春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0日

  附件: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议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8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李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云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巴音及合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国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赵之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任富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 选举王孝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 选举李后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丁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02 选举高春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和第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以上议案中,其第一项议案、第二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三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应当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

  7、邮政邮编:516083

  特此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992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三、提案编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回  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20年8月 18 日 17:00 前将回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宝明科技,证券代码:002992)在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0日连续2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2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现场及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发布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上述披露的公告信息中《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因经办人员工作疏忽,公司拟定于2020年8月11日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更正提案编码和去除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除此之外,前期所披露的公告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2、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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