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10月13日,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龚小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龚小玲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鉴于龚小玲女士在公司上市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龚小玲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由龚小玲女士(公司副总经理)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3个月。待龚小玲女士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0年7月,龚小玲女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龚小玲女士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起正式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传 真:0512-65789126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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